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退学处理的公示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相关规定及《黑龙江工程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黑工程院继发〔2023〕1号)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及“超过规定期限未交费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应予以退学处理,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2024年第九次校长办公会通过,拟对以下307名学生(详见附件)作退学处理,现予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4日 本公示期满,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送达。 ???????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给予正式退学处理。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销学籍。 如学生本人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向黑龙江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提交异议申请,联系电话:0451-87701089,反馈邮箱810903476@qq.com。 ??附件: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307人) 黑龙江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7日 20240520083445805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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