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及《黑龙江工程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黑工程院继发〔2023〕1号)“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要求,根据个人申请,经教学点确认,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拟对学生转专业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 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将于公告期满后,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完成转专业程序。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向黑龙江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提交异议申请,联系电话:0451-87701089,反馈邮箱810903476@qq.com。 ?附件:?2024年拟转专业名单(3人)??202409020915177552.docx
黑龙江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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